自有工人再掀热潮!
继2022年7月明确试点项目全面取消劳务分包之后,重庆在自有工人的改革推进中再下狠劲儿,“全面自有”将成现实!
近日,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总工会四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在房屋市政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中全面推行自有工人施工的通知》(下称《通知》),指出在基坑工程、基础工程、桥涵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工程、暗挖工程等11类危大工程中必须采用自有工人施工。
▲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项目,截至2023年12月1日前,要全部实现自有工人施工;
▲对于全市所有危大工程项目,截至2024年2月1日前,要全面实现自有工人施工。
《通知》自印发之日(9月28日)起实施,凡新招投标项目,严格按本通知要求执行。凡涉及危大工程作业人员相关工作要求,其他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由于文件篇幅较长,昕扬建筑劳务已摘出文件重点,大家可放心食用!以及,小编对“自有工人”的一些思考也放在文末了,还请大家滑到底哦。
1、危大工程全面施行自有工人施工方式
- 项目上自有工人的认定按《关于培育新时代建筑企业自有工人进一步加大试点企业及自有工人激励力度的通知》(渝建管〔2023〕152号)要求执行。
- 施工单位没有自有工人或自有工人不能满足危大工程施工需要的,应将危大工程依法专业分包给具有自有工人的企业,或将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备作业资格且有自有工人的专业作业企业,确保危大工程现场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经过了专业培训,签订了劳动合同,购买了社会保险。
- 将自有工人施工落实在危大工程专项方案编制、审查、论证、审批、验收等各个环节,明确自有工人配备数量及工种类别,做好施工现场相应文字、数据及现场照片等记录。对于自有工人相关内容缺项或自有工人配备数量不能满足危大工程施工要求的,方案不予通过。
- 危大工程采用自有工人施工的,危大工程分部分项安全文明施工费在原计费基础上费率调增15%,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分部分项安全文明施工费在原计费基础上费率调增20%。
- 对工期一年以上的危大工程项目,全面推行“农民工素质和技能提升站”建设,建立健全“农民工素质和技能提升站”制度体系,把提升站建设成为企业自有工人的孵化基地、培训基地,采取走进院校、外聘专家等方式,通过培训、考核、取证等途径,形成自有工人培育、技能提升机制,提升自有工人队伍的素质能力。
注:按照《重庆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2022版)》(渝建质安〔2022〕110号)规定,危大工程包括:基坑工程、滑坡处理和高边坡工程、基础工程、大型临时工程、桥涵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工程、暗挖工程、其它等11类(具体详见文末附件图片)。
2、加强自有工人组织管理
- 危大工程项目自有工人应经技能培训考核合格并持有我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方可允许进入危大工程现场作业。一经发现不是自有工人或未持证上岗,停工整顿。
- 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 施工单位应对危大工程涉及的工种范围制定培训方案,组织开展培训工作,保证自有工人具备相关岗位施工操作、安全防护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在危大工程作业前,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向自有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包括工程危险性分析、安全规范和操作规程、安全设备的使用和维护、安全事故案例分析等。
- 施工单位应依法与自有工人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提升自有工人工资待遇。
3、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 建设单位作为工程建设活动的总牵头单位,是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在推进自有工人施工过程中,实行优质优价奖励办法。对于工地标准化评定等级为优良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按规定增加10%;项目评定为重庆市建筑安全文明工地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按规定增加20%。
- 招标前,建设单位应组织勘察、设计等单位在施工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明确施行自有工人施工方式,并要求施工单位进一步完善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和细化自有工人的工种、人数等内容。在招投标文件中,建设单位应将安全文明施工费、职工教育经费单列,作为非竞争性费用,不得参与下浮。
- 落实支付责任。在签订施工合同后至工程开工前,应将50%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拨付给施工单位,余下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按施工进度支付。项目办理结算时,施工单位应提供自有工人施工相关佐证材料,建设单位按实结算。若未采用自有工人施工或自有工人人数未达到专项方案相关要求的,扣减相应安全文明施工费。
4、其他补充
- 在重庆市建筑安全文明工地、重庆市巴渝杯优质工程奖等评优评先时,将优先考虑采用自有工人施工的项目和企业。
- 国企可结合实际将产改工作及“在危大工程中全面推行自有工人施工”工作纳入对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考核、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带头构建核心技术工人为骨干的自有工人队伍,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示范带动作用。
危大工程以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范围(附件图片)
5、关于“自有工人”的一些思考
经过几十年的高速发展之后,建筑行业已经进入增长瓶颈期,曾经的高盈利时代已经不再,相反“价格战”、恶意竞标等现象却常常冒头。尤其是在逆水行舟“三年”里,资金吃紧、行业暴雷似乎都在意料之中。
当前,在“彷徨挣扎”的经济预期下,波动的市场行情促使诸多企业纷纷转战对内管理,也就是我们俗称的“内卷”。在市场预期不甚明朗的时候,做大自己的“基本盘”、打造提升自身的竞争优势,提高企业自身在动荡市场中的抗风险能力,无可厚非。
只是,劳务分包的改革也好,自有工人的推进也罢,几十年来,治标不治本,根儿上的问题始终存在。与此同时,我们也要意识到,在当前的经济的大环境下,有多少企业能够承受得住“全面自有”带来的成本压力。
当前的劳务分包模式为总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班组)-工人,劳务分包企业一般会派驻具有丰富施工管理经验的管理团队对所承包的劳务施工内容、在场的劳务工人进行全面的管理和协调。在施工过程中,总承包企业只需与劳务分包现场项目经理以及管理人员沟通,即可完成对相应施工任务的组织。一旦采用自有工人队伍,总承包企业则必须培养一批能够了解、掌握一线劳务作业管理的管理人才;然而,经验的获得并非一朝一夕,需要靠大量实践积累,需要总承包企业投入大量的时间和人力成本。
当然,政策的出台肯定有它的利好意义,比如文件中提到的通过加强技能培训、落实安全教育、解决社保之忧等手段,以改善当前建筑劳务市场从业人员技能水平、从业素质、工资待遇、社会地位等现状。
出发点虽好,但我们也不能忽视残酷的现实:上述手段所产生的成本压力最后谁来承担、担多少、能担住吗?以及,“想低价中标就投重庆”的行业之殇不从源头解决,在僧多粥少的状况下,会不会又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理想主义?
来源:重庆住建、昕扬建筑劳务综合整理(侯晓丹)
自有工人再掀热潮!
继2022年7月明确试点项目全面取消劳务分包之后,重庆在自有工人的改革推进中再下狠劲儿,“全面自有”将成现实!
近日,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总工会四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在房屋市政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中全面推行自有工人施工的通知》(下称《通知》),指出在基坑工程、基础工程、桥涵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工程、暗挖工程等11类危大工程中必须采用自有工人施工。
▲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项目,截至2023年12月1日前,要全部实现自有工人施工;
▲对于全市所有危大工程项目,截至2024年2月1日前,要全面实现自有工人施工。
《通知》自印发之日(9月28日)起实施,凡新招投标项目,严格按本通知要求执行。凡涉及危大工程作业人员相关工作要求,其他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由于文件篇幅较长,昕扬建筑劳务已摘出文件重点,大家可放心食用!以及,小编对“自有工人”的一些思考也放在文末了,还请大家滑到底哦。
1、危大工程全面施行自有工人施工方式
- 项目上自有工人的认定按《关于培育新时代建筑企业自有工人进一步加大试点企业及自有工人激励力度的通知》(渝建管〔2023〕152号)要求执行。
- 施工单位没有自有工人或自有工人不能满足危大工程施工需要的,应将危大工程依法专业分包给具有自有工人的企业,或将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备作业资格且有自有工人的专业作业企业,确保危大工程现场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经过了专业培训,签订了劳动合同,购买了社会保险。
- 将自有工人施工落实在危大工程专项方案编制、审查、论证、审批、验收等各个环节,明确自有工人配备数量及工种类别,做好施工现场相应文字、数据及现场照片等记录。对于自有工人相关内容缺项或自有工人配备数量不能满足危大工程施工要求的,方案不予通过。
- 危大工程采用自有工人施工的,危大工程分部分项安全文明施工费在原计费基础上费率调增15%,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分部分项安全文明施工费在原计费基础上费率调增20%。
- 对工期一年以上的危大工程项目,全面推行“农民工素质和技能提升站”建设,建立健全“农民工素质和技能提升站”制度体系,把提升站建设成为企业自有工人的孵化基地、培训基地,采取走进院校、外聘专家等方式,通过培训、考核、取证等途径,形成自有工人培育、技能提升机制,提升自有工人队伍的素质能力。
注:按照《重庆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2022版)》(渝建质安〔2022〕110号)规定,危大工程包括:基坑工程、滑坡处理和高边坡工程、基础工程、大型临时工程、桥涵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工程、暗挖工程、其它等11类(具体详见文末附件图片)。
2、加强自有工人组织管理
- 危大工程项目自有工人应经技能培训考核合格并持有我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方可允许进入危大工程现场作业。一经发现不是自有工人或未持证上岗,停工整顿。
- 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 施工单位应对危大工程涉及的工种范围制定培训方案,组织开展培训工作,保证自有工人具备相关岗位施工操作、安全防护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在危大工程作业前,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向自有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包括工程危险性分析、安全规范和操作规程、安全设备的使用和维护、安全事故案例分析等。
- 施工单位应依法与自有工人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提升自有工人工资待遇。
3、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 建设单位作为工程建设活动的总牵头单位,是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在推进自有工人施工过程中,实行优质优价奖励办法。对于工地标准化评定等级为优良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按规定增加10%;项目评定为重庆市建筑安全文明工地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按规定增加20%。
- 招标前,建设单位应组织勘察、设计等单位在施工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明确施行自有工人施工方式,并要求施工单位进一步完善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和细化自有工人的工种、人数等内容。在招投标文件中,建设单位应将安全文明施工费、职工教育经费单列,作为非竞争性费用,不得参与下浮。
- 落实支付责任。在签订施工合同后至工程开工前,应将50%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拨付给施工单位,余下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按施工进度支付。项目办理结算时,施工单位应提供自有工人施工相关佐证材料,建设单位按实结算。若未采用自有工人施工或自有工人人数未达到专项方案相关要求的,扣减相应安全文明施工费。
4、其他补充
- 在重庆市建筑安全文明工地、重庆市巴渝杯优质工程奖等评优评先时,将优先考虑采用自有工人施工的项目和企业。
- 国企可结合实际将产改工作及“在危大工程中全面推行自有工人施工”工作纳入对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考核、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带头构建核心技术工人为骨干的自有工人队伍,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示范带动作用。
危大工程以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范围(附件图片)
5、关于“自有工人”的一些思考
经过几十年的高速发展之后,建筑行业已经进入增长瓶颈期,曾经的高盈利时代已经不再,相反“价格战”、恶意竞标等现象却常常冒头。尤其是在逆水行舟“三年”里,资金吃紧、行业暴雷似乎都在意料之中。
当前,在“彷徨挣扎”的经济预期下,波动的市场行情促使诸多企业纷纷转战对内管理,也就是我们俗称的“内卷”。在市场预期不甚明朗的时候,做大自己的“基本盘”、打造提升自身的竞争优势,提高企业自身在动荡市场中的抗风险能力,无可厚非。
只是,劳务分包的改革也好,自有工人的推进也罢,几十年来,治标不治本,根儿上的问题始终存在。与此同时,我们也要意识到,在当前的经济的大环境下,有多少企业能够承受得住“全面自有”带来的成本压力。
当前的劳务分包模式为总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班组)-工人,劳务分包企业一般会派驻具有丰富施工管理经验的管理团队对所承包的劳务施工内容、在场的劳务工人进行全面的管理和协调。在施工过程中,总承包企业只需与劳务分包现场项目经理以及管理人员沟通,即可完成对相应施工任务的组织。一旦采用自有工人队伍,总承包企业则必须培养一批能够了解、掌握一线劳务作业管理的管理人才;然而,经验的获得并非一朝一夕,需要靠大量实践积累,需要总承包企业投入大量的时间和人力成本。
当然,政策的出台肯定有它的利好意义,比如文件中提到的通过加强技能培训、落实安全教育、解决社保之忧等手段,以改善当前建筑劳务市场从业人员技能水平、从业素质、工资待遇、社会地位等现状。
出发点虽好,但我们也不能忽视残酷的现实:上述手段所产生的成本压力最后谁来承担、担多少、能担住吗?以及,“想低价中标就投重庆”的行业之殇不从源头解决,在僧多粥少的状况下,会不会又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理想主义?
来源:重庆住建、昕扬建筑劳务综合整理(侯晓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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