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将于2023年12月1起正式实施,有效期3年。
《通知》共分为七个部分、22条,昕扬建筑劳务已把文件重点内容全部梳理好了,还望诸君收好啦!((点击此处查看文件原文)
实名制管理“全覆盖”!
《通知》从在建项目、作业单位、进场人员三个维度,明确了实现全成都市实名制管理“全覆盖”的刚性要求。其中,专门强调了全成都市在建及新开工项目建设项目,建设、总包、监理、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等相关责任单位必须全部纳入实名制管理,分包单位不得以建设单位直接发包为由拒绝实名制管理。
另外,只要在成都开展施工现场管理、建筑劳务等建设领域的从业人员,包括劳务员、劳务班组长、注册执业人员、建筑工人等,也必须先完成实名认证并绑定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一码通”,才会具备相应资格。
项目经理、总监原则上不得进行更换!
据昕扬建筑劳务了解,自2019年成都市住建局推进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系统以来,始终存在部分项目利用实名制“门禁”设备漏洞,使用“照片”考勤或通过第三方软件篡改“中转”实名制数据等问题。以及,部分项目分包关系混乱,建设、总包、监理、分包等主体单位责任履行不到位,“以包代管”的现象较为突出。
对此,《通知》明确了总包、监理项目管理人员每月有效考勤天数应不少于当月实际施工天数的80%(设置了总监代表的项目,总监考勤不少于50%、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80%),且不得连续5天缺勤。
特别强调,总包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配备后,原则上不得进行更换!除非发生生老病死、离职、执业资格被吊销等特殊情况。
惩罚力度相当狠!
昕扬建筑劳务了解,在实际工地中,账面上的流水与实际上的劳务费是两套逻辑。
一种情况是,有一些包工头会采取将所属工队农民工的工资卡统一收齐再发放的方式,每月工资下发了,包工头算完帐之后再给工人发,一般情况下只发生活费,每个月三四千,最多不超过5000,其余的被挪到年底再发放。
另一种情况是,对于超龄工人的工资发放问题。很多时候,工地对于超龄工人还是比较忌讳的,不太愿意让超龄工人出现在花名册上。对此,一些项目班组长/包工头就会通过别的工人的工资卡来发他们的工资。也就是说,这部分人每个月收到的工资也不是当月自己应当挣的钱,而是包工头调平之后的钱。
但不论哪种情况,都是当前中央乃至地方根治欠薪的一大顽疾。对此,《通知》针对实名制管理中遇到的痛点,特别明确:
一、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所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按规定程序对相关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分包单位及对应的项目经理、总监依法限制市场准入,不支持其参与本市政府及国有企业投资项目投标活动:
1.采取“冒名顶替”“照片考勤”等方式规避实名制管理,或通过第三方平台篡改上传实名制管理数据的;
2.收缴建筑工人专用工资卡、虚报工资表,非法套取农民工工资代发专户资金的。
二、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所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按规定将相关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分包单位纳入“重点监管”名单,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线索的,依法按程序从严处置:
1.单个项目使用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完成实名派遣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作业的数量达到10人及以上的;
2.施工现场实名制管理相关公示、告知规定落实不到位,导致项目建筑工人到省、到市上访讨薪的。
三、对个人“一码通”诚信档案中存在恶意欠薪、非法讨薪等违法违规行为记录的注册执业人员、一般管理人员、班组长、建筑工人等相关从业人员,市、区两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法限制市场准入,不支持其参与本市政府及国有企业投资项目投标活动,并通报提示本市其他项目谨慎与其开展合作。
四、项目管理班子人员 “考勤率”累计3个月及以上未达到规定标准的,项目所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作为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违规问题线索,进行现场核查。
五、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所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按规定对相关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及对应的项目经理、总监予以信用扣分,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责令停工整改,并将涉及的责任单位纳入资质核查名单;对资质核查结果为“不合格”或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线索的,依法按程序处置:
1.分包单位进场作业30个自然日后,仍未在实名制系统中完成项目分包信息登记的;
2.使用自有员工以外的人员以本单位名义参与项目管理的;
3.使用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完成实名派遣的人员进场作业的;
4.使用不具备健康证明的超龄建筑工人进场作业,或使用超龄建筑工人从事高危险性、高风险性岗位工作的;
六、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实名制系统将按规定对相关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及对应的项目经理、总监予以信用扣分:
1.项目录入安监信息系统30个自然日后,仍未在实名制系统中完成“电子围栏”绘制的;
2.项目录入安监信息系统30个自然日后,仍未在实名制系统配备项目管理班子人员的;
3.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在实名制系统中单月“考勤率”未达到规定标准的。
编辑:侯晓丹
来源:成都市住建局、观察者网任亮亮,昕扬建筑劳务综合整理
近日,成都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将于2023年12月1起正式实施,有效期3年。
《通知》共分为七个部分、22条,昕扬建筑劳务已把文件重点内容全部梳理好了,还望诸君收好啦!((点击此处查看文件原文)
实名制管理“全覆盖”!
《通知》从在建项目、作业单位、进场人员三个维度,明确了实现全成都市实名制管理“全覆盖”的刚性要求。其中,专门强调了全成都市在建及新开工项目建设项目,建设、总包、监理、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等相关责任单位必须全部纳入实名制管理,分包单位不得以建设单位直接发包为由拒绝实名制管理。
另外,只要在成都开展施工现场管理、建筑劳务等建设领域的从业人员,包括劳务员、劳务班组长、注册执业人员、建筑工人等,也必须先完成实名认证并绑定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一码通”,才会具备相应资格。
项目经理、总监原则上不得进行更换!
据昕扬建筑劳务了解,自2019年成都市住建局推进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系统以来,始终存在部分项目利用实名制“门禁”设备漏洞,使用“照片”考勤或通过第三方软件篡改“中转”实名制数据等问题。以及,部分项目分包关系混乱,建设、总包、监理、分包等主体单位责任履行不到位,“以包代管”的现象较为突出。
对此,《通知》明确了总包、监理项目管理人员每月有效考勤天数应不少于当月实际施工天数的80%(设置了总监代表的项目,总监考勤不少于50%、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80%),且不得连续5天缺勤。
特别强调,总包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配备后,原则上不得进行更换!除非发生生老病死、离职、执业资格被吊销等特殊情况。
惩罚力度相当狠!
昕扬建筑劳务了解,在实际工地中,账面上的流水与实际上的劳务费是两套逻辑。
一种情况是,有一些包工头会采取将所属工队农民工的工资卡统一收齐再发放的方式,每月工资下发了,包工头算完帐之后再给工人发,一般情况下只发生活费,每个月三四千,最多不超过5000,其余的被挪到年底再发放。
另一种情况是,对于超龄工人的工资发放问题。很多时候,工地对于超龄工人还是比较忌讳的,不太愿意让超龄工人出现在花名册上。对此,一些项目班组长/包工头就会通过别的工人的工资卡来发他们的工资。也就是说,这部分人每个月收到的工资也不是当月自己应当挣的钱,而是包工头调平之后的钱。
但不论哪种情况,都是当前中央乃至地方根治欠薪的一大顽疾。对此,《通知》针对实名制管理中遇到的痛点,特别明确:
一、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所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按规定程序对相关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分包单位及对应的项目经理、总监依法限制市场准入,不支持其参与本市政府及国有企业投资项目投标活动:
1.采取“冒名顶替”“照片考勤”等方式规避实名制管理,或通过第三方平台篡改上传实名制管理数据的;
2.收缴建筑工人专用工资卡、虚报工资表,非法套取农民工工资代发专户资金的。
二、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所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按规定将相关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分包单位纳入“重点监管”名单,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线索的,依法按程序从严处置:
1.单个项目使用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完成实名派遣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作业的数量达到10人及以上的;
2.施工现场实名制管理相关公示、告知规定落实不到位,导致项目建筑工人到省、到市上访讨薪的。
三、对个人“一码通”诚信档案中存在恶意欠薪、非法讨薪等违法违规行为记录的注册执业人员、一般管理人员、班组长、建筑工人等相关从业人员,市、区两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法限制市场准入,不支持其参与本市政府及国有企业投资项目投标活动,并通报提示本市其他项目谨慎与其开展合作。
四、项目管理班子人员 “考勤率”累计3个月及以上未达到规定标准的,项目所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作为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违规问题线索,进行现场核查。
五、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所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按规定对相关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及对应的项目经理、总监予以信用扣分,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责令停工整改,并将涉及的责任单位纳入资质核查名单;对资质核查结果为“不合格”或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线索的,依法按程序处置:
1.分包单位进场作业30个自然日后,仍未在实名制系统中完成项目分包信息登记的;
2.使用自有员工以外的人员以本单位名义参与项目管理的;
3.使用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完成实名派遣的人员进场作业的;
4.使用不具备健康证明的超龄建筑工人进场作业,或使用超龄建筑工人从事高危险性、高风险性岗位工作的;
六、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实名制系统将按规定对相关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及对应的项目经理、总监予以信用扣分:
1.项目录入安监信息系统30个自然日后,仍未在实名制系统中完成“电子围栏”绘制的;
2.项目录入安监信息系统30个自然日后,仍未在实名制系统配备项目管理班子人员的;
3.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在实名制系统中单月“考勤率”未达到规定标准的。
编辑:侯晓丹
来源:成都市住建局、观察者网任亮亮,昕扬建筑劳务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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