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本事吃饭”一直是产业工人的生存基操。
而且,经过实践的反复证明,在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中,解决产业工人利益诉求,回应产业工人对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内容才是改革的关键。
日前,据江苏省宿迁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公告显示,《宿迁市产业工人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江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获批准通过,将于2024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据了解,这是一部专门为产业工人制定的地方法规,也是全国首部产业工人服务地方性法规。这也标志着,在推进产业工人服务地方立法,江苏宿迁为全省乃至全国立法先行探了路。
《条例》共分为五章四十条,分别对职业发展、服务保障、权益维护等内容作出具体规定,涉及强化产业工人民主参与权利、健全产业工人技能培养体系、完善产业工人职业发展体系、加强产业工人权益维护服务保障等方面。
《条例》总体要求
宿迁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使用就业创业专项资金、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经费等财政资金,支持产业工人服务工作。
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各类社会组织应当维护产业工人的合法权益,并提供个性化、多样化服务。
企业应当依法落实产业工人服务各项措施,保障产业工人参与民主管理和获得技能提升、职业发展、劳动报酬等方面的权益。
地方政府和新闻媒体应当多宣传产业工人的先进事迹、奋斗品质和奉献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知识崇高、人才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风尚。
职业发展及权益服务保障
产业工人培训制度。人社部和教育部等部门应当根据本区域产业发展规划制定和实施产业工人培训计划,采取鼓励产业工人参加各类培训和继续教育学习的激励措施。企业应当加大产业工人技能培训的投入,依法提取职工教育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用于一线产业工人技能培训的比例应当不低于百分之六十。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制度。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和普通高等学校、公办职业学校合作举办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学校或者产教融合学院,共建专业。
职业技能评价制度。具备评价能力和条件的企业和第三方机构,可以对产业工人的职业技能等级进行评价,企业可以对本单位的产业工人职业技能等级进行评价激励,获得职业技能等级的产业工人可以按照本单位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技能职级与技术职务互通互认制度。获得相应职业技能等级的产业工人,分别比照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称享受同等待遇。技工学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技师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在参加企业事业单位招聘、工资起点标准、职称评定、职位晋升以及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享受相关待遇。
技能竞赛促进制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总工会应当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和劳动竞赛,鼓励企业开展内部职业技能竞赛和劳动竞赛。
注:建筑工人正在进行焊接打坡口技能比武大赛。图源新华网
就业服务制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根据本级政府的产业发展规划和实施情况,定期在政府服务平台上发布、更新用工需求、紧缺型职业(工种)等信息,畅通产业工人流动渠道。
产业人才保障制度。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企业培养、引进高素质产业人才,按照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产业工人和企业发放产业人才岗位补贴、能力提升培训补贴、技能工作室补助,为高技能产业工人在健康管理、子女上学、研修交流、休假疗养等方面提供服务。
技术创新促进制度。鼓励产业工人参与设备改造、技术创新和工艺创新等活动,有关部门和公办职业学校应当为产业工人开展创新活动给予必要的技术和资金支持。
民主权利保障制度。注重从产业工人队伍中推荐各级人大代表候选人、政协委员人选;注重推荐优秀产业工人代表,在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人民团体中挂职或者兼职。
劳动权利保障制度。在本市工作的产业工人依法享有取得劳动报酬、参加各项社会保险、休息休假等权益,有关部门及总工会应当依法予以保障,企业应当依法为产业工人提供安全的生产条件。
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制度。在本市就业的产业工人,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在就业地享有子女教育、社会救助、社会保障、文化体育、基本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的权利。
当然了,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是一个全社会共同关注的问题,它不仅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还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企业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道阻且长,却是未来可期!
图·文|总部编辑侯晓丹
“凭本事吃饭”一直是产业工人的生存基操。
而且,经过实践的反复证明,在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中,解决产业工人利益诉求,回应产业工人对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内容才是改革的关键。
日前,据江苏省宿迁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公告显示,《宿迁市产业工人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江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获批准通过,将于2024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据了解,这是一部专门为产业工人制定的地方法规,也是全国首部产业工人服务地方性法规。这也标志着,在推进产业工人服务地方立法,江苏宿迁为全省乃至全国立法先行探了路。
《条例》共分为五章四十条,分别对职业发展、服务保障、权益维护等内容作出具体规定,涉及强化产业工人民主参与权利、健全产业工人技能培养体系、完善产业工人职业发展体系、加强产业工人权益维护服务保障等方面。
《条例》总体要求
宿迁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使用就业创业专项资金、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经费等财政资金,支持产业工人服务工作。
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各类社会组织应当维护产业工人的合法权益,并提供个性化、多样化服务。
企业应当依法落实产业工人服务各项措施,保障产业工人参与民主管理和获得技能提升、职业发展、劳动报酬等方面的权益。
地方政府和新闻媒体应当多宣传产业工人的先进事迹、奋斗品质和奉献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知识崇高、人才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风尚。
职业发展及权益服务保障
产业工人培训制度。人社部和教育部等部门应当根据本区域产业发展规划制定和实施产业工人培训计划,采取鼓励产业工人参加各类培训和继续教育学习的激励措施。企业应当加大产业工人技能培训的投入,依法提取职工教育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用于一线产业工人技能培训的比例应当不低于百分之六十。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制度。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和普通高等学校、公办职业学校合作举办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学校或者产教融合学院,共建专业。
职业技能评价制度。具备评价能力和条件的企业和第三方机构,可以对产业工人的职业技能等级进行评价,企业可以对本单位的产业工人职业技能等级进行评价激励,获得职业技能等级的产业工人可以按照本单位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技能职级与技术职务互通互认制度。获得相应职业技能等级的产业工人,分别比照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称享受同等待遇。技工学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技师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在参加企业事业单位招聘、工资起点标准、职称评定、职位晋升以及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享受相关待遇。
技能竞赛促进制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总工会应当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和劳动竞赛,鼓励企业开展内部职业技能竞赛和劳动竞赛。
注:建筑工人正在进行焊接打坡口技能比武大赛。图源新华网
就业服务制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根据本级政府的产业发展规划和实施情况,定期在政府服务平台上发布、更新用工需求、紧缺型职业(工种)等信息,畅通产业工人流动渠道。
产业人才保障制度。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企业培养、引进高素质产业人才,按照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产业工人和企业发放产业人才岗位补贴、能力提升培训补贴、技能工作室补助,为高技能产业工人在健康管理、子女上学、研修交流、休假疗养等方面提供服务。
技术创新促进制度。鼓励产业工人参与设备改造、技术创新和工艺创新等活动,有关部门和公办职业学校应当为产业工人开展创新活动给予必要的技术和资金支持。
民主权利保障制度。注重从产业工人队伍中推荐各级人大代表候选人、政协委员人选;注重推荐优秀产业工人代表,在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人民团体中挂职或者兼职。
劳动权利保障制度。在本市工作的产业工人依法享有取得劳动报酬、参加各项社会保险、休息休假等权益,有关部门及总工会应当依法予以保障,企业应当依法为产业工人提供安全的生产条件。
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制度。在本市就业的产业工人,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在就业地享有子女教育、社会救助、社会保障、文化体育、基本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的权利。
当然了,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是一个全社会共同关注的问题,它不仅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还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企业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道阻且长,却是未来可期!
图·文|总部编辑侯晓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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