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日起,《福建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2023年版)》(闽建〔2023〕15号)(以下简称《细则》)将在福建省全面执行,对于工程造价在4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实名制管理采用人脸、虹膜考勤打卡!
文件还强调,新开工项目考勤数据要求直连并实时上传至福建省劳务实名制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不得经由第三方软件传输。
注:虹膜考勤系统。图源:中建三局一公司华南公司
据昕扬建筑劳务了解,当前我国的建筑工人仍以农民工为主,但是建筑行业用工周期短、人员流动性大等行业特性,以及施工现场管理、建筑劳务管理等方面也还缺乏标准化规范,致使工程施工质量、结算争议等问题引发的欠薪纠纷仍难根治。
以及,随着行业的发展,原《福建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闽建〔2020〕3号》(以下简称《细则(试行)》)已不能完全满足新时代建筑业发展要求。同时《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安全法》的相继出台,行业对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此,福建省住建厅对《细则(试行)》的适用范围、管理职责、实名制管理人员范畴、实名制信息的应用、取费标准以及实名制数据保护等方面内容做了修订完善。
从修改后的《细则》来看,采用虹膜考勤、按月足额拨付以及实时直传省平台的实名制管理制度,无疑是对建筑用工企业和建筑工人的“双向严要求”。
一方面是对建筑用工企业的“严要求”。细化总包单位、分包单位、劳资专管员等单位/岗位的工作清单,确保实名制管理、按月足额拨付农民工工资准确执行落地。
同时也将进一步打击清出挂靠转包企业,因为上述实名制信息将成为认定“项目是否存在转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据。再者,就是督促企业提升建筑工人专业素养,包括保障培训、技能等权益。
另一方面,建筑工人实名制也是对建筑工人的“严要求”。建筑工人要配合各级政府、总/分包单位落实实名制管理,如实提供个人身份信息。进场前自觉接受基本安全培训和技能培训,取得相应证书,以及签订劳动合同或用工书面协议。
不过,话又说回来,制度再严也只是手段,在实际执行中真正落实、让实名制真正成为建筑工人的权益保障清单才是最终目的!
1、实名制管理各岗位责任清单
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工程总造价在4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简称“工程项目”)施工现场人员的实名制管理,适用本实施细则。
工程总造价低于400万元的工程项目、涉密工程以及抢险工程,可参照本实施细则,以纸质登记等形式进行实名制管理。
进入施工现场的下列人员,均纳入实名制管理范畴:
(一)建设单位(含代建单位,编者注:新增)的项目管理人员及其他管理人员;
(二)监理单位的项目管理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
(三)施工单位(含分包单位)的项目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劳务负责人等所有管理人员;
(四)建筑工人(含临时用工人员);
(五)进入项目施工现场的其他人员,如项目后勤人员等。(编者注,新增)
(六)未订立劳动合同或用工书面协议并进行用工实名登记的,不得进入项目现场从事施工作业。
2、实名制管理各岗位责任清单
总承包单位:对项目实名制管理负总责!
配备实名制管理相关软硬件设施设备。
配备劳资专管员,对项目现场进行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并实时上传至省平台或项目所在地实名制监管系统。
直接或督促分包单位与招用的建筑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或用工书面协议。
落实总包代发制度。
开设工资专户并按月足额支付建筑工人工资。
分包单位:对实名制管理负直接责任!
配合总承包单位做好实名制管理工作。
依法与建筑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或用工书面协议。
按月考核建筑工人出勤或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建筑工人本人签字确认后,提交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并跟进代发情况。
工资专户开户银行
按照总承包单位提供的工资表及时支付建筑工人工资,并将工资专户进出账和工资发放情况分项目、分月份上传省平台。
实名制软硬件供应商
防止数据泄露被窃取、篡改,并落实实名制数据上传省平台工作,确保数据实时、准确、完整、有效。
3、考勤设备要求及实名制信息应用
采用人脸、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对建筑工人及项目管理人员进行电子打卡。
无法封闭管理的市政线性工程项目,应使用“福建人社”微信小程序进行考勤打卡。
新开工项目推行考勤设备直连平台模式,项目考勤数据通过设备直接、实时传输至省平台,不经由第三方软件传输。
实名制信息可作为处理劳资纠纷、工伤认定、核验管理人员履职、项目转包挂靠认定等问题的依据。
图·文|浙江昕扬总部编辑·侯晓丹
素材来源:福建省住建厅、昕扬建筑劳务综合整理
2024年1月1日起,《福建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2023年版)》(闽建〔2023〕15号)(以下简称《细则》)将在福建省全面执行,对于工程造价在4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实名制管理采用人脸、虹膜考勤打卡!
文件还强调,新开工项目考勤数据要求直连并实时上传至福建省劳务实名制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不得经由第三方软件传输。
注:虹膜考勤系统。图源:中建三局一公司华南公司
据昕扬建筑劳务了解,当前我国的建筑工人仍以农民工为主,但是建筑行业用工周期短、人员流动性大等行业特性,以及施工现场管理、建筑劳务管理等方面也还缺乏标准化规范,致使工程施工质量、结算争议等问题引发的欠薪纠纷仍难根治。
以及,随着行业的发展,原《福建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闽建〔2020〕3号》(以下简称《细则(试行)》)已不能完全满足新时代建筑业发展要求。同时《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安全法》的相继出台,行业对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此,福建省住建厅对《细则(试行)》的适用范围、管理职责、实名制管理人员范畴、实名制信息的应用、取费标准以及实名制数据保护等方面内容做了修订完善。
从修改后的《细则》来看,采用虹膜考勤、按月足额拨付以及实时直传省平台的实名制管理制度,无疑是对建筑用工企业和建筑工人的“双向严要求”。
一方面是对建筑用工企业的“严要求”。细化总包单位、分包单位、劳资专管员等单位/岗位的工作清单,确保实名制管理、按月足额拨付农民工工资准确执行落地。
同时也将进一步打击清出挂靠转包企业,因为上述实名制信息将成为认定“项目是否存在转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据。再者,就是督促企业提升建筑工人专业素养,包括保障培训、技能等权益。
另一方面,建筑工人实名制也是对建筑工人的“严要求”。建筑工人要配合各级政府、总/分包单位落实实名制管理,如实提供个人身份信息。进场前自觉接受基本安全培训和技能培训,取得相应证书,以及签订劳动合同或用工书面协议。
不过,话又说回来,制度再严也只是手段,在实际执行中真正落实、让实名制真正成为建筑工人的权益保障清单才是最终目的!
1、实名制管理各岗位责任清单
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工程总造价在4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简称“工程项目”)施工现场人员的实名制管理,适用本实施细则。
工程总造价低于400万元的工程项目、涉密工程以及抢险工程,可参照本实施细则,以纸质登记等形式进行实名制管理。
进入施工现场的下列人员,均纳入实名制管理范畴:
(一)建设单位(含代建单位,编者注:新增)的项目管理人员及其他管理人员;
(二)监理单位的项目管理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
(三)施工单位(含分包单位)的项目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劳务负责人等所有管理人员;
(四)建筑工人(含临时用工人员);
(五)进入项目施工现场的其他人员,如项目后勤人员等。(编者注,新增)
(六)未订立劳动合同或用工书面协议并进行用工实名登记的,不得进入项目现场从事施工作业。
2、实名制管理各岗位责任清单
总承包单位:对项目实名制管理负总责!
配备实名制管理相关软硬件设施设备。
配备劳资专管员,对项目现场进行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并实时上传至省平台或项目所在地实名制监管系统。
直接或督促分包单位与招用的建筑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或用工书面协议。
落实总包代发制度。
开设工资专户并按月足额支付建筑工人工资。
分包单位:对实名制管理负直接责任!
配合总承包单位做好实名制管理工作。
依法与建筑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或用工书面协议。
按月考核建筑工人出勤或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建筑工人本人签字确认后,提交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并跟进代发情况。
工资专户开户银行
按照总承包单位提供的工资表及时支付建筑工人工资,并将工资专户进出账和工资发放情况分项目、分月份上传省平台。
实名制软硬件供应商
防止数据泄露被窃取、篡改,并落实实名制数据上传省平台工作,确保数据实时、准确、完整、有效。
3、考勤设备要求及实名制信息应用
采用人脸、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对建筑工人及项目管理人员进行电子打卡。
无法封闭管理的市政线性工程项目,应使用“福建人社”微信小程序进行考勤打卡。
新开工项目推行考勤设备直连平台模式,项目考勤数据通过设备直接、实时传输至省平台,不经由第三方软件传输。
实名制信息可作为处理劳资纠纷、工伤认定、核验管理人员履职、项目转包挂靠认定等问题的依据。
图·文|浙江昕扬总部编辑·侯晓丹
素材来源:福建省住建厅、昕扬建筑劳务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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